为进一步增强我国金融体系的人民稳健性,提升我国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损失吸收能力,银行银保银行有关规范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发行总损失吸收能力非资本债券行为,联合力非中国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发行总损失吸收能力非资本债券有关事项的发布发行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共10条,关于从定义、全球偿付顺序、系统损失吸收方式、重性总损资本债券知信息披露、失吸收能事项发行定价、人民登记托管等方面,银行银保银行有关明确了总损失吸收能力非资本债券的联合力非核心要素和发行管理规定,为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有序组织债券发行工作提供了依据。发布发行
国际上,关于总损失吸收能力非资本债券是全球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实现总损失吸收能力达标的重要工具,已得到广泛运用,发展较为成熟。从我国实际看,推出总损失吸收能力非资本债券,是支持我国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满足总损失吸收能力监管规则的必要措施,对提高大型商业银行服务实体经济和风险抵御能力、增强我国金融体系的稳健性具有积极意义。
下一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将加强对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发行总损失吸收能力非资本债券的监督管理,指导我国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聚焦服务实体经济和防范金融风险,合理安排发行工作,有序提升总损失吸收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