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遇诈骗“投资”2万元 闺蜜神操作让她“获利”千元
本报讯 (重庆晨报·上游新闻记者 赵映骥)重庆市民陈女士最近遇到了一件“好事”——她在某平台投资了2万元,投资几天就得到了1000多元的女遇收益。她将此事分享给了闺蜜王女士,诈骗作让还约王女士一起再投10万元。闺蜜
王女士刚好看到了沙坪坝警方有关投资诈骗的神操反诈宣传,因此怀疑闺蜜遇到了电信网络诈骗,获利马上报警求助。千元经过沙坪坝区公安分局刑警支队、投资沙坪坝区公安分局反诈中心和联芳派出所的女遇接力劝阻,陈女士不仅避免了上当受骗,诈骗作让还获得了1000元“投资收益”。闺蜜
昨日,神操记者采访了沙坪坝区公安分局刑警支队的获利李警官,他是千元第一个接到求助电话的民警。据他回忆:“10月中旬,投资当时我在外地办案,接到了王女士的电话。王女士是之前我经手的一个小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她怀疑闺蜜陈女士遇到了投资诈骗。”
根据王女士描述,李警官初步判断陈女士遭遇了投资类诈骗,于是一方面请王女士劝阻陈女士,不要继续投资;另一方面与沙坪坝区反诈中心的许警官进行了沟通。
许警官立即拨打了陈女士电话,表明了身份后要求陈女士停止打款,卸载投资平台软件,并告知了投资类诈骗的典型套路和严重后果。
为确保陈女士资金安全,许警官还联系了联芳派出所,民警辛警官和孙警官上门劝阻。孙警官表示:“我们到陈女士家中时,她已提前卸载了软件,并保证不会再投资了。”
孙警官询问陈女士所投资金是否追回时,得知她不仅取回了2万元本金,还获得了1000多元“投资收益”,陈女士对闺蜜的帮助表达了感激。
陈女士从投资性诈骗中收益了1000多元,这是否违法?重庆市律协刑民交叉专业委员会委员、重庆志和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公典律师进行了解读:“陈女士作为遭遇投资性诈骗的当事人,其属于正常投资行为,获得的收益是不违法的,不应被没收。”
不过经常侦办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李警官提醒:“投资类诈骗一般会采取放小鱼钓大鱼的套路,前期受害人的第一笔投资都不大,他们会让受害人可以正常提现,等到你追加投资就会血本无归了,所以大家千万不能有侥幸心理。发现自己被骗,请第一时间报警;如发现身边人被骗,也可报警求助。”
(责任编辑:百科)
- ·为投资者捕捉多资产良机 邹维娜加盟华安基金后首次“挂帅”
- ·稳经济!浙江万名干部驻企服务:帮助解决突出问题,提振信心
- ·腾讯网易,去全世界内卷
- ·李书福又在买买买,吉利收购魅族,手机业务正以3倍高薪挖角
- ·唯品会Q3营收同比下降13.3% 归属于股东净利润同比增长168.4%
- ·工信部:将强化应用程序关键责任链管理 进一步健全个人信息保护制度体系
- ·首批5只科创主题基金开放了,3年最高收益翻倍!改名增聘,留客各有妙招
- ·江苏常州:法拉利提车加价 4S店被市场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 ·手机APP为什么越做越大?网友热议微信
- ·卓创资讯:成品油零售限价年内第10次上调落实 国内92#汽油全面进入9元时代